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114产学研先锋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29 浏览次数: 78

各学院:

为做好114产学研先锋奖学金评选工作,鼓励我校学生科技创新、勤奋学习,热爱专业,培养优秀创新技术人才,充分发挥114产学研先锋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我校2021年评选114产学研先锋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本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其中城建学院、经管学院、化工学院推荐名额为3人,其他各学院推荐名额为2人。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好,上学年无不及格现象。

3、在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4、严重学业警告期间,学生不能参与评比。

5、积极参与校企合作者优先推荐。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评审程序

1、由企业将开始评选通知下达到学校,学生自愿报名,并由申请人本人填写《114产学研先锋奖学金申请表》。

2、由学校组织评定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学业情况,综合素质方面进行初审21名,提出初审意见。

3、将结果发114产学研先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

4、复审通过后,在全校公示三天无异议,公布结果。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后一次性打入学生农行账户。

四、评奖额度

114产学研先锋奖学每学年颁发一次,每年资助14位优秀学生,其中一等奖4人,每人5000元人民币,二等奖10人,每人3000元人民币,可连续申请。

五、上报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在123日(周五)下午1430前将本学院附件一“114产学研先锋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114产学研先锋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盖学办章)”纸质版材料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6范建祥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压缩发送至范建祥OA。联系电话:60873296

 

六、其他

1、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知情权,严禁各种不正之风。申请奖学金的学生,一定要真是反映自己的情况,凡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追回已经发放的全额奖学金,同时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附件一_上海应用技术大学“114产学研先锋奖学金”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二_上海应用技术大学“114产学研先锋奖学金”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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