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学年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30 浏览次数: 20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职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表彰在各自工作岗位尤其是实验室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优秀集体及个人,根据学校《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上应资〔2021〕7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学年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实验室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在实验室安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2.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是指列入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科研单位所属的实验中心或实验室;

3、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为2022-2023学年在编在岗的、专职从事实验室工作三年以上,并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积极进取、踏实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实验技术人员和兼职从事实验室工作(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实验教学、实验设备研制)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二、评审程序

1、由评审办公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具体负责实施。在申报的基础上,经各单位、各部门推荐,并由申请人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申请人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2、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初审和评分(评审委员会由主管校长、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相关二级学院主管副院长及教授代表组成),根据评分做出排名。评选结果向校教育基金理事会报送。

3、校教育基金理事会负责对候选人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者。

4、总名额为先进集体5/学年,先进个人15/学年。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根据要求填写相应的推荐表,于20231027日前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付艳丽老师处(行政楼114室)。联系电话:6087720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1019

 

 

 

 

 

 

 

 

 

 

 

附表1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学院名称:

实验中心(室)名称

负责人

 

 

 

 

 

申报理由综述

 

 

 

 

 

近两年来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践教学创新、实验队伍建设与信息化建设、实验室安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方面的成绩(可另附纸张)

 

学院推荐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评审结果

 

 

年 月 日

 

附表2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

学院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职务

从事实验室工作时间

实验中心(室)名称

联系电话

 

 

 

 

申报理由综述

 

 

近两年来实验室工作主要成绩介绍(可另附纸张)

学院推荐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评审结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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