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教育事业,提高学生实践、应用与创新能力,培养品学兼优、有专业特长的人才,促进创新型专业人才的培养。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设立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晟江机械”研究生科研创新奖学金。
一、奖项设置
设立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晟江机械”研究生科研创新奖学金奖项。
奖项名称 | 名额 | 奖励金额 |
“晟江机械”奖学金 | 10名 | 1500元/人 |
二、奖励申报条件
(一)参评对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从事环境修复创新研究方面的在籍在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情况;
3. 诚实守信,有爱心,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具有良好的合作与团队精神。
4. 在校期间成绩优良,学习刻苦,全面发展,在专业领域个人能力成长进步明显。
5. 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环境修复创新研究及学院学生工作、表现突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评选时间与办法
1. 评选时间定于10月份。
2. 评选以上2022-2023学年的综合总评成绩为标准。
奖学金综合总评标准:10%智育分(学习成绩)+40%科研素质分+40%专家评议+10%综合能力=综合总评成绩。
五、评选流程
1. 报名阶段:2023年10月19日——10月23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晟江机械”奖学金申请表》、《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晟江机械”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给汪波老师。
2. 评定阶段: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7日,成立“晟江机械”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晟江机械”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
3. 公示阶段: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1日。
4. 2023年11月,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晟江机械”奖学金获奖证书。
六、其他
1. 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知情权,严禁各种不正之风。申请奖学金的学生,一定要真实反映自己的情况,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追回已经发放的全额助学金,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2. 本办法解释权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 附件1: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晟江机械”研究生科研创新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 附件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晟江机械”研究生科研创新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