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校友企业助学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现特通知开展“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华顺’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评定对象
1、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定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基本条件与困难度相结合,优中选困”的原则;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当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含学院通报批评);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爱生活,关心集体;
4、在当学年贫困生数据库(以学校资助中心下发名单为准)中,平时生活俭朴,经济困难,无不良嗜好;
四、评定标准及名额
(一)金额:
1、本次“华顺”助学金评定标准为2000元/月,资助时间为期一年;
(二)名额:
1、学部获得助学金的人数为1人
五、申请程序
1、4月3日,公布政策。各辅导员在学生中宣传,公布资助条件、名额和评选程序。
2、4月8日前,提出申请。学生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好申请表(附件),并将纸质版申请交到三科E424朱老师。
3、4月10日前学院审查公示。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查、评选,最后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香料香精化妆品学部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