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教育事业,提高学生实践、应用与创新能力,培养品学兼优、有专业特长的人才,促进创新型环境工程专业人才的培养。今年起,在籍在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中设立“丛麟天汉”奖学金。
一、奖项设置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丛麟天汉”奖学金共设4个奖项,并颁发奖金和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
序号 | 奖项名称 | 名额 | 奖励金额 |
1 | “丛麟天汉”研究生精英奖 | 5名 | 2000元/人 |
2 | “丛麟天汉”优秀学生(本科) | 15名 | 1500元/人 |
3 | “丛麟天汉”励志奖 | 5名 | 1500元/人 |
4 | “丛麟天汉”实习表现优秀奖 | 2名 | 5000元/人 |
二、奖励申报条件
(一)奖励对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的在籍在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情况;
3.具有足够的学习能力,能够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有一颗感恩包容的心。
4.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提出问题,并尝试解决问题。
5.在保障成绩之余能够积极参加学院的活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学生在评审期间(当学年)积极参加学院学生工作的,表现突出的,优秀退伍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丛麟天汉励志奖需是本学院贫困生,且当学期无不及格情况。
三、评选时间与办法
1.评选时间定于每年11月。
2.学生奖项的评选以上学年第二学期的综合总评成绩判定。
四、评定工作日程安排
1.2021年11月3日——11月8日,本科和研究生各班班长负责组织本班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并填写《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丛麟天汉”奖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科。各班长收齐后填写《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丛麟天汉”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统一交至辅导员处。
2.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0日,辅导员审核所带班级上交的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上交至“丛麟天汉”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定委员会按照“丛麟天汉”奖学金评定文件进行复评,确定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并公示三天。
3.2021年11月11日,在“丛麟天汉”奖学金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获奖名单报送至“丛麟天汉”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评定委员会将名单保存。
4.2021年11月中旬,邀请丛麟集团领导到校和院方领导共同参加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丛麟天汉 ”奖学金颁发典礼并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五、其他
1.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知情权,严禁各种不正之风。申请奖学金的学生,一定要真实反映自己的情况,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追回已经发放的全额助学金,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2.本办法解释权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丛麟天汉”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丛麟天汉”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