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教授奖学金评定办法》要求,为做好我院第十四
届教授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申请(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大一入校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以学生处提供的违纪学生数据库名单为准)。
(三)热爱集体,助人为乐,在学生中有较好的带头作用;
(四)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申请人二考通过视为合格)。
三、材料申报
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学院关于开展教授奖学金的相关通知(含申请表格)、管理办法等文件通过OA发给学院辅导员,各位辅导员要积极向相应年级学生广泛宣传并动员学生积极申请。申报人须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相关个人事迹(含个人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于2022年10月20日14:00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综合楼B420曹俊方老师处,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经查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不予受理。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奖学金申请表》
2.《教授奖学金评定办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8日
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 | 班级 | | 学号 | |
有无违 纪情况 | | 各学期 平均绩点 | |
曾获奖励 | |
申请理由(可附页) 申请者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意见: 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委员会意见: 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
附件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激励材料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材料学院教授特设立教授基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特制定教授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
教授奖学金由材料学院教授出资设立,面向材料学院在校在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第二条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3.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在同学中具有较好的带头作用;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无不及格现象。
第三条 奖励标准
教授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
第四条 评选程序和办法
教授奖学金的评审每年一次,每次评定名额根据当年基金总额确定,实行申报评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生填写《材料学院教授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在校期间表现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民主讨论产生初选名单,将初选名单提交学院教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捐赠教授组成)评定。
3.申请学生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各类竞赛(含校运会)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先资助。
4.教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教授奖学金答辩评审。根据初选名单,通过申请人答辩等环节进行现场投票,根据得票情况和当年评定名额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颁奖。
第五条 教授奖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1.教授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教授奖学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为规范资金管理,捐赠教授须将当年捐赠金额缴至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材料学院教授奖学金基金项目,实行专款专用。
3.学院授权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教授奖学金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 其 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评定条例自行作废。
2.本评定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