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努力成为品学兼优、对社会有贡献的人,结合海湾村帮困助学、关爱学生、珍惜人才的宗旨,理学院与海湾村特制定“海湾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一、授予对象
我院本科一年级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品学兼优、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资助名额
经济特别困难学生5名;经济一般困难学生16名。
三、资助金额
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人1920元人民币,5*1920元,共计9600元人民币。
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人1200元人民币,16*1275元,共计20400元人民币。
四、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乐于助人,关心集体,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2、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较好
3、有自我解困意识,积极参加海湾村及理学院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理学院海湾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2020年11月27日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同学请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邮箱:(正在申请学办公用电子邮箱),书面材料一式2份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四学科楼235陈立富老师处);
3、理学院进行初审后上报海湾村党总支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海湾村党总支审核通过后,由理学院统一发放奖学金;
联系人:陈立富电话:60873480
附件:《理学院“海湾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理学院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