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心系母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12 浏览次数: 294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心系母校奖学金管理办法》,为做好2017年心系母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凡是材料学院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品学兼优且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的同学,均有资格申请。

(二)热爱祖国,乐于助人,关心集体,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三)无违法乱纪,无违校规校纪行为,上一学年未受到院级处分;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好,除大一学年度外,其余学年上学期补考科目不能超过两门,上一学年二考后无不及格科目;

(五)大学一年级学生高等数学期中考试无不及格、工程制图课程期末考试无一次考试不及格。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学生本人申请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心系母校校友奖助学金申请表》并在20171251600前交辅导员,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年级于20171261500前将汇总后的申请资料统一提交学院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候选学生准备3分钟以内的幻灯片进行答辩,候选学生应从个人优秀风采展示、励志故事分享和家庭情况阐述3个方面进行答辩,经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答辩后,将结果征询徐耀生先生意见,获同意后,再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学办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财务处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统一发放助学金。终评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1129         

心系母校校友奖助学金管理办法.docx附件1:心系母校奖助学金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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