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申丰—EHS”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06 浏览次数: 291

一、评定对象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在籍在校的大三、大四学生

 

二、奖项设置

申丰—EHS”励志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共设8个奖项,共1万元。上海申丰地质新技术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拥有在实习生中优先推荐和提名的权力。一旦某奖项经申丰公司推荐、提名、确定后,不再接受自荐报名和其他推荐。

2017-2018第二学期申丰-感恩奖、申丰-德育奖2项奖项已经由公司确定,不再接受申请。

故本次接受申报的奖项为:优秀干部奖、优秀学员奖、道德风尚奖、年度进步奖、春颂夏弦奖、囊萤映雪奖共6项,6人次。

奖项名称

名额

奖励金额

评选情况

申丰-感恩奖

1

2000/

公司已经提名

申丰-德育奖

1

2000/

公司已经提名

优秀干部奖

1

1000/

 

优秀学员奖

1

1000/

 

道德风尚奖

1

1000/

 

年度进步奖

1

1000/

 

春颂夏弦

1

1000/

 

囊萤映雪奖

1

1000/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为人正直、诚信,艰苦朴素,有爱心,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合作与团队精神

 

四、奖项要求

1申丰-感恩奖:申请学生需具备暑假在申丰实习经历,且在校期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无不及格现象,无不良表现,绩点在2.5以上;

2、申丰-德育奖:申请学生需具备暑假在申丰实习经历,且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志愿者活动参加次数不低于10次,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无不及格现象,无不良表现,该奖项只限于家庭困难学生;

3、优秀干部奖:申请学生在校期间需在校担任学生会干事,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无不及格现象,无不良表现;

4、优秀学员奖:申请学生在校期间需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无不及格现象,无不良表现,绩点在2.5以上;

5、道德风尚奖:申请学生在校期间需表现突出,品德高尚,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当学年无不及格现象,无不良表现;

6、年度进步奖:申请学生在校期间需表现优秀,成绩提升较大,当学年无不及格现象,无不良表现;

7、春颂夏弦奖:申请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秀。当学年无不及格现象,无不良表现,该奖项只限于家庭困难学生;

8、囊萤映雪奖:申请学生在校期间需表现优秀,努力实践,明辨真理。当学年无不及格现象,无不良表现,该奖项只限于家庭困难学生。

除春颂夏弦奖和囊萤映雪奖外,其他奖项不得与其他大额奖学金(大于等于3000),如国家奖、上海市奖、国家励志奖等重复申请。

 

五、材料提交

1、参评各类奖项的时间范围,为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2、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个人成绩单、个人事迹简介。(成绩单请自行从教学管理系统中打印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成绩,无需前往院办盖章)

3、学生申报的所有奖项,须附复印件,按照复印件加分。无复印件的,必须附公示截图、照片等作为佐证,没有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4、所有参评材料纸质版,请于2018119日周五下午16:00前交到辅导员处,过时不再受理.

 

六、评分细则

1、参评各类奖项加分细则参考《化工学院奖学金加分细则》执行。所有奖项的候选人,以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取每个奖项的前2-3名,作为正式候选人提名给企业,由企业面试决定最终获奖人。

2、一旦发现学生提供的申报信息有弄虚作假,即取消奖学金,并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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