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华工优秀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30 浏览次数: 404

一、评定对象

我校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安全工程专业,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校一学期以上。

 

二、奖项设置

1、华工优秀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1.25万元,资助5位同学,其中本科生4人,研究生1人。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学期2500元人民币。可连续申请。

2、上海华工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拥有在实习生中优先推荐和提名的权力。一旦某奖项经华工公司推荐、提名、确定后,不再接受自荐报名和其他推荐。

本次奖学金申请,4名本科生名额,公司均已提名、确定,不再接收申请。

故本次接受申报的名额为1名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好,每学期第一次考试无不及格现象,绩点在2.5以上。

3、无违纪情况。

4、严重学业警告期间,学生不能参与评比。

5、该助学金与其他高额奖助学金(达到或超过3000元),以及华工助学金不能重复评比。

 

四、材料范围

1、学生提交评奖材料:

第一学期奖学金,提供的材料为上学年第二学期。

第二学期奖学金,提供的材料为本学年第一学期。

2、学生申报须提供成绩单,请自行从教学管理系统中打印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成绩,无需前往院办盖章。

3、学生申报的材料包括纸质版、电子版.所有奖项,电子版须附电子照,纸质版须附复印件,按照复印件加分。暂时原件的,必须附公示截图、照片等作为佐证,没有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4、学生自愿申报,填写申请材料。

5、所有参评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请发827436734@qq.com,邮件标题为华工奖+学号+姓名。纸质版申请表、其他材料一式一份。提供的获奖证书需与申请表上填写一致。请于20181120日下午13:00前交A406武巨侠老师处,过时不再受理。

 

五、评分细则

1、参评各类奖项加分细则,本科生参考《城建学院奖学金加分细则》(2018版)执行,研究生参考《城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细则》(2018版)执行。所有奖项候选人,以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本科生取前4名,研究生取第1名,作为正式候选人提名给企业,由企业最终确定获奖人。

2、所有奖项一旦发现学生提供的申报信息有弄虚作假,即取消奖学金,并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华工奖学金申请表.xlsx

 

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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