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工助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2.5万元,资助5位同学,每人2500元。针对安全工程专业展开评比。
2、参评各类奖项的时间范围,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大一年级不受此规定影响,以入学以来的综合表现和家庭经济情况为评选依据。
3、参评各类奖项加分细则参考《城建学院奖学金加分细则》执行。特殊情况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讨论后决定。每学期补考科目不得超过两门,补考后不及格科目不得超过一门。
4、学生申报须提供成绩单,请自行从教学管理系统中打印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成绩,无需前往院办盖章。
5、学生申报的所有奖项,须附复印件,按照复印件加分。无复印件的,必须附公示截图、照片等作为佐证,没有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6、学生自愿申报,按绩点及所得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不可与国家奖、上海市奖、国家励志奖、詹守成奖等高额奖学金重复申领。
7、助学金资助本科生4人,研究生1人,大一年级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已经审核通过的同学可以申请。
所有参评材料纸质版,请于2017年11月23日周三下午16:30前交到辅导员处,过时不再受理。
8、一旦发现学生提供的申报信息有弄虚作假,即取消奖学金,并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9、以上附则解释权在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
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