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意见 慈善组织要定期公开晒账单
发布时间: 2015-04-13 浏览次数: 36
 
作者:项凤华   来源:现代快报

    到2020年,全省家庭参与捐赠或提供志愿服务比例达20%以上,慈善组织信息透明度达80分以上……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要求慈善组织定期“晒账单”。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

    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捐赠箱”放家门口,随手就能做慈善

    《意见》明确,江苏将在城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广泛设立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站(点),方便居民经常性捐赠和捐赠家庭闲置物品。也就是说,“捐赠箱”就放在家门口或是工作场所,大家随手就能做慈善。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在本小区内建立慈善互助会或设立互助基金,有针对性地开展救助活动。同时,落实税收减免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明确信息公开期限,需定期“晒账单”

    各类慈善组织还要打铁自身硬,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号召力。《意见》完善了监管制度,对群众颇为关注的慈善事业信息公开透明作出要求。慈善组织应及时公开款物募集情况,募捐周期大于6个月的,应当每3个月向社会公开1次,募捐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应全面公开;应及时公开慈善项目运作、受赠款物的使用情况,项目运行周期大于6个月的,应当每3个月向社会公开1次,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应全面公开。

    对慈善组织按照“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由批准登记的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版权所有 学校地址:上海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邮编:201418 电话:021-64941200
Copyright© by Shangha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