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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8日,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举办北大—阳光公益年度论坛暨“2014年中国社会发展十大事件”发布会,公布了由学界、业界和媒体专家共同评选出来的2014年度最具社会进步意义的十大标志性事件,与会的7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这“十大事件”,结合各自的研究领域和实践经验,分别从不同视角对2014年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他们对有些问题的不同见解还一度引发激烈争论,学术讨论的焦点涉及到理念进步、制度创新和网络技术参与社会创新三个议题。新的“十大事件”像过去五年的“十大事件”一样,见证了中国的社会领域的成长。“十大事件”的评选结果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2014年社会发展“十大事件”折射出了一个怎样的中国呢?笔者尝试从“十大事件”出发,结合现场学者的讨论,与读者一起观察2014年的中国社会,分享我们对于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认识。
两种关怀、三大范畴、多个领域
今年是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连续第六年进行年度“社会发展十大事件”评选与研讨活动。在这六次评选中,无论是以“公民社会”、“社会领域”,还是“社会发展”作为关键词,“十大事件”的评选所关注的内容基本都是一样的,都是基于对国家与社会发展的深度关切,从“社会”的立场和角度观察、记录中国社会的发展历程,感受一个整体的“社会领域”在中国的存在状态。
每年的“十大事件”评选均会动员学界、业界和媒体的专家参与,通过多种视角透视中国社会的发展,对相关事件进行层层筛选,虽然每位专家有各自的学科背景与专业领域,推选事件的内在考量各有不同,但他们对于事件评选的基本框架却有着广泛的共识。这种共识可以概括为“两种关怀、三大范畴、多个领域”。
两种关怀,是指社会发展中的理念革新与制度创新。专家们借十大事件的评选,去记录中国社会领域内出现的新思想、新制度,并观察它们为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新气象;
三大范畴,意即国家、社会与个人。透过国家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三个行为主体在社会领域内的具体实践,观察和理解其关系结构的变化;
多个领域,则指对于社会发展的观察,涉及到广泛的社会领域。比如公益慈善、环境保护、灾难救助、公民维权、民生改革、社会道德、社会参与、社会关怀、社会安全、社会公平、社会建设等,从诸多层面寻找凸显社会新变化的事件,分析它们所代表的发展方向。
从我们对过去五年评选出来的“十大事件”的宏观意义的分析来看,近些年来中国社会在理念、制度与组织建设方面的变化值得充分肯定,我们对中国“社会领域”的自我发展抱有乐观的态度。在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所处的这个变革的时代中,社会领域或者说第三部门的发展给予了我们信心,社会将稳步发展,社会的自治性会不断增强,第三部门在社会中的可见度及其作用会越来越大,它们不但发展了适应社会发展的价值理念,也建立了自己的组织体系,这是纵观和透视近些年评选出的“十大事件”所能够体察到的。
分析2014年社会发展“十大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事件及其背后的故事,既折射出我们这个社会的理念与价值诉求越来越具有公民性,与之相应的社会制度也在不断革新,社会组织与公民个体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理念进步下的社会发展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再审,正义姗姗来迟终会来”以得票数第二名的身份入选2014年“十大事件”。呼格吉勒图案再审一事,在2014年牵动着无数人的心,并引发舆论关注,最后受冤者得以沉冤昭雪,让人们看到了正义的希望。纠正错案,并借以推动法律制度建设,需要很大的勇气与决心,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与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再一次督促我们重新审视我们的司法体系,事件结果也让我们看到了法治才是最终的赢家。近些年来要求冤案重审的诉求在新闻报道中屡见不鲜,如何在法律框架下还正义以真相,如何更加坚定地建设好我们的法治体系,是呼格吉勒图案重审入选“十大事件”作为一个积极信号带给我们的思考。
“公益资本”、“公益创投”、“社会影响力投资”、“公益信托”等概念在2014年层出不穷,成为各大论坛、各项研究中频频出现的词汇,吸引了行业内外众多人士的眼球。2014年10月29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指出,要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在公益慈善领域推进股权捐赠、慈善信托等试点,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可通过公益创投等方式,为初创期慈善组织提供支持,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慈善发展的政策。这件事亦成为“十大事件”评选专家关注的焦点,排名居第四位。专家认为,发展慈善事业是补上社会建设“短板”、弘扬社会道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提支持“公益创投”,表明国家“放开管控,支持发展”慈善金融,是推进慈善金融创新的积极信号,有益于带动发展慈善事业的机制创新。基金会中心网主任CEO程刚还表示,认同公益创投与慈善信托、鼓励金融机构向金融普惠发展等是2014年慈善公益行业的亮点。
2014年9月3日由国内16家关注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的基金会、研究机构、社会投资机构联合发起的“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论坛”成立,受到学界、业界与媒体的积极关注,在此背景下,商业与公益结合成为社会创新新思路。此事成为位居第六的“十大事件”。“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论坛”是在深圳残友集团、深圳郑卫宁慈善基金会创办人郑卫宁多次提议和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大力倡导下创办的,致力于打造中国自己最高规格的社会企业论坛,促进跨界交流合作,推动行业整体发展,构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成为中国社会企业和社会投资行业的类协会式网络,成为行业生态系统的积极构建者。
发布会上,专家们分别从不同视角发表了有关公益慈善与社会企业的不同见解,涉及到社会企业的界定,以及社会企业与商业企业在制度安排上的区分等,并一度在会场上引发激烈争论。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表达了他近年来所倡导的“用社会企业做公益解决社会问题”的想法。他认为,社会企业就是企业,即便是做公益,也不必贴上公益组织的标签,社会企业有自己的社会目标,但却是“用商业思维做公益”,这一点得到了大家的广泛共识。
徐永光在主旨发言中,总结了2014年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领域的五大“看点”:一是高层关注、政策开闸,激发社会投资;二是在社会企业领域出现了协同联合的机制,以16家机构共同发起的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论坛及其联盟为代表;三是社会企业受到了资本市场的关注;四是互联网社会企业大量涌现,通过网络平台帮助公益机构进行募捐,有助于激活整个公益市场,推动慈善体制的改革;五是“三农”成为社会企业和社会投资的一个热点。
把商业的模式和公益的目标融合在一起,用社会创新的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显然已经成为当代公益创新的一种潮流。“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论坛”就是追随这种世界潮流的产物,它意在推动中国社会企业的创新性发展,从长远来看,有益于不断探索并采用创新的方式推动社会的变革。
制度革新中的社会变化
与往年社会组织在“十大事件”中相对较为突出的情况相比,2014年政府因在社会领域内积极推进了一些政策改革与制度建设,而成为社会发展的亮点,在被评选出来的10件代表性事件中占居较大的比重与份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公民权利均等努力迈出大步”成为2014年“十大事件”的第一名,这充分反映出学界、业界与媒体对于“国发〔2014〕8号”文件及其所代表的社会进步的积极肯定。这份文件是国务院于2014年2月21日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它透露出一个强烈的信号,是社会对国家要“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肯定。“区域差异、城乡差异不是公民权利差异的理由,保障每一位公民老有所养,是每一个政府的基本职责”,评选专家在对此事件的推荐理由中所表达的,正是代表了在养老领域内社会对于制度变革的呼吁与期待。制度建设背后反映了政府在社会期待中实现公民权利平等、消除社会不公方面的尝试,及其行动决心与政策努。这既是权利意识的变化,也是随之相行的制度的革新。中国扶贫基金会常务执行会长何道峰认为,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体现了巨大的社会进步,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公平的重要的制度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于2014年11月24日印发,要求坚持“突出扶贫济困、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公开透明、强化规范管理”等四项原则,鼓励和支持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这份文件出台,以第五名的身份入选“十大事件”。作为经过较长时间努力完成的一项具有引领和指导意义的政策文件(民政部法规司李健副司长语),它不但有益于慈善事业相关政策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有助于规范慈善活动,营造关心慈善的社会氛围,也对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对今后“慈善法”的起草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
社会组织的能力提升
近些年来,在一些突发灾难面前,社会组织在参与政府主导的应急救灾的过程中,不断学习,逐步提升了自身的救灾能力,也发挥了独特的救援作用。社会组织在云南鲁甸地震灾后救援中的表现成为名列第九的“十大事件”。2014年8月3日云南鲁甸发生6.5级地震,众多知名社会组织参与了灾区社会工作服务,同时成功孵化了当地的社工组织,为社工在后期重建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相比几年前的汶川和雅安地震救援,这次的灾后救助更为人性化,越来越多的机构在为灾区群众提供紧急物资援助的基础上,还关注到不同受灾群体的具体特点和特殊需要,救灾行动更具有针对性,更有效率。特别是对于儿童群体,有很多专业机构关注到了受到灾害影响的儿童的特殊需求,体现出对儿童生存权、健康权的保护,值得借鉴。社会组织在灾难面前所表现出的这种救援能力与水平的提升,生动地折射出社会建设中不容忽视的来自于民间的力量,这是我们社会稳步前进的积极能量。
公共环境不是“无主”资源,依法保护环境是社会各界的责任和权利,但往往因为集体行动的困境而无法落实环境保护。在此背景下,2014年9月印发向社会公开听取意见和建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同样成为“十大事件”,且排名第三位。这份文件的出台之所以受到关注,主要是它对我国环境保护法中有关“公益诉求”的规定进行了明确释义,扩大了环保诉讼主体的范围。这份文件里有条款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环保公益诉讼不拒草根组织,再一次为民间力量参与社会建设开拓了空间。值得庆贺的是,2014年12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泰州市环保联合会又以公益组织身份上诉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成立不足1年的环保组织有诉讼资格,维持污染企业共计1.6亿元的环境修复赔偿额不变。这是国内迄今判赔数额最大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也在实际判案中体现了上述文件中“解释”的基本精神。在这份解释文件的框架下,允许民间组织提出环境公益诉讼,在环保领域增加新的监督主体,引入新的监督机制,这将会极大地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以及环境类公益组织的兴盛,从而加强环保力度。
公民参与的集体行动
在每年“十大事件”的评选中,我们几乎都可以看得到以个体或群体身份出现的公民的身影,他们身上所发生的故事记录着我们这个社会正在发生的积极变化。在2014年的“十大事件”中,我们同样看到了公民的积极参与,他们代表着一些积极的能量。
2014年底,“APEC蓝”成为民众口中的热词,背后折射出的则是社会对于治理雾霾的热切期盼。北京在召开APEC会议期间所出现的久违的蓝天是“运动式”治理雾霾换来的结果,虽然这样的治霾举措被质疑为不计成本、不可持续,但即便是临时性管控,也足以说明雾霾是完全可以治理的。民众借对“APEC蓝”的广泛期待,集体表达了对于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强烈诉求,要求政府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构建更大范围的联防联控机制,采取更强有力的治污措施,而在这样的诉求中,一部分民众也在反思自身的行为,并发出从自身做起,为节能减排做出自己的努力的号召。以第十名身份列为“十大事件”的“APEC蓝”现象,形象地呈现出公民个体在公共事务面前所拥有的理性诉求与自我反思,有这样的意识,有如此的行动,我们看到的是社会自治性的不断增强。
此外,2014年社会各界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持续、强烈的关注,成为位列第八的“十大事件”。此事背后所折射出来的是公民对食品安全与公众知情权的诉求意识,以及公民参与在社会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能量。近年来,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一直处于争论不决的状态,权威专家的表态也未能让老百姓安心。从“毒奶粉”、“地沟油”到“转基因食品”,食品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最关注的议题,各界民众以不同方式采取的社会行动日益在责成政府尽快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食品安全和行业法律法规,保障民众知情权益,为公民健康负责。
网络技术推动社会创新
2014年,以“渐冻人”救助为主要诉求的“冰桶挑战”活动爆红网络。自8月17日“冰桶挑战”游戏一传入中国,就立即掀起了一股热潮。在IT界大佬捧场、明星助推下,吸引超过20亿的点击量,成为最热的公益活动。新浪微公益与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借势发起以唤起对罕见病更多社会关注的“一起‘冻’起来”微公益项目,不到半个月获得800余万元善款。这一事件展示了微信平台等新媒体技术助力社会公益理念传播与实践的新路径,尤其是它强大的社会动员力量。此事在“十大事件”中位列第七。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梁春晓先生表示,从公益的视角来看,互联网一个非常大的作用就在于它实现了公益活动中的多主体参与,多年来互联网的发展已带给我们很多理念转型,而且入选“十大”的事件之所以能够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其实都离不开互联网,未来它将会成为社会创新的一个重要平台。在91金融联合创始人吴文雄的理解中,互联网最根本的元素在于以人为本的思维,符合个体发展的需求,符合民主经济、共享经济的原则——每个人都是应该被尊重的,未来互联网应提供以人为本的创造性服务。观察2014年的社会发展,互联网作为社会动员的平台,展现了高效、便捷的巨大力量,成为推动社会创新的重要工具。
期待来年的观察
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任袁瑞军把每年参与社会发展“十大事件”评选的学者称作为社会发展的观察者、思考者和预警者,他们本着对大家赖以生存的社会共同体负责的朴素精神,每年坚持开展“十大事件”的评选与研讨活动,直面时代与中国的真问题,反思与建设并进,促进国家与社会的对话和协作,探讨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机制,推动社会的进步。
通过2014年“社会发展十大事件”,我们看到的是社会领域内一些理念的进步,一些制度的革新,社会组织的动员与行动能力,以及公民参与的积极能量,还看到了网络技术在推动社会创新方面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
这些进步与创新是中国的社会领域在整体上进步的年度表现,应该置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的大趋势之中来认识。社会领域包括四种行动主体:个人、个人结成的社会组织、个人在情境中结成的非正式组织的社群、以及社会组织的合作所形成的更大主体。公民个人以及小型社会组织在自己的生活中做着大量的活动,赋予自己的生活以积极的意义,让这个社会有秩序、有道德、有温情,冲抵政治的权力异化和经济的金钱异化,从而调整政治和经济真正服务于普通人的功能。但是公民及其组织在“身边”层次的作为毕竟是有限的,“社会”必须在宏观上发挥建设性功能,要在整体上呈现自己,以便被公众清楚地感知。社会进步十大事件的发生与受关注、被评论、被入选到被打包发布,是中国的社会领域的呈现过程,也是该领域的公共价值的生产与传播过程。从历年的社会领域十大事件的选择与评论来看,中国的社会领域已经具备相当的自主性,并且这种自主性的增长趋势是不可逆的,即使一些政治的举措能够对一些具体的方面有所影响,但是都不可能改变这个历史大势。在这种认识下,政治力量和经济势力应该更加自觉地与社会的四种行动主体合作,共同打造一个各得其所、人人自在的“社会”。
由此,我们相信来年仍然是各种代表社会进步的事件接连发生的年份,至于具体会产生哪“十大事件”,那是我们只能期待、不可预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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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14年中国社会发展十大事件
评选机构-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公民权利均等努力迈出大步
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入选理由:区域差异、城乡差异不是公民权利差异的理由,保障每一位公民老有所养,是每一个政府的基本职责。《意见》的出台表现了政府在实现权利平等、消除社会不公方面的尝试,也让我们感受到政府的行动决心和政策努力。
2、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再审,正义姗姗来迟终会来
倍受关注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于2014年11月20日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12月19日内蒙古公检法等部门启动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调查程序,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入选理由:法院再审呼格吉勒图案并按照程序和证据推翻原判,为受冤者昭雪沉冤,让人们看到了正义的希望。而姗姗来迟的正义本身又督促我们重新检查和审视我们的司法体系,认识到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障碍。
3、环保公益诉讼不拒草根组织,民间力量开拓公益制度新空间
201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听取意见和建议,其中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入选理由:解释文件扩大了环保诉讼的主体范围,允许民间组织提出环境公益诉讼,在环保领域增加新的监督主体,引入新的监督机制,这将会极大地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以及环境类公益组织的兴盛,从而加强环保力度。
4、国务院首提支持“公益创投”,慈善金融受到鼓励
2014年10月29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指出,要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在公益慈善领域推进股权捐赠、慈善信托等试点,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可通过公益创投等方式,为初创期慈善组织提供支持,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慈善发展的政策。
入选理由:发展慈善事业是补上社会建设“短板”、弘扬社会道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提支持“公益创投”,表明国家“放开管控,支持发展”慈善金融,是推进慈善金融创新的积极信号,有益于带动发展慈善事业的机制创新。
5、《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慈善事业发展迎来新时代
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突出扶贫济困、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公开透明、强化规范管理”等四项原则,统筹慈善和社会救助两方面资源,鼓励和支持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
入选理由: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意见》有益于慈善事业相关政策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有助于规范慈善活动,营造关心慈善的社会氛围,意义重大。
6、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论坛成立,商业与公益结合成为社会创新新思路
2014年9月3日,由国内16家关注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的基金会、研究机构、社会投资机构联合发起的“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论坛”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该论坛致力于促进跨界交流合作,成为中国社会企业和社会投资行业的类协会式网络。
入选理由:把商业的模式和公益的目标融合在一起,用社会创新的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已经成为当代公益创新的一种潮流。“中国社会企业与社会投资论坛”就是追随这种世界潮流的产物,有益于不断探索并采用创新的方式推动社会的变革。
7、冰桶挑战”爆红网络,推动“渐冻人”救助成热点
2014年8月17日,“冰桶挑战”游戏一传至中国,就立即掀起一股热潮。在IT界大佬捧场、明星助推下,新浪微公益与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借势发起以唤起对罕见病更多社会关注的“一起‘冻’起来”微公益项目,不到半月获800余万元善款。
入选理由:“冰桶挑战”这一创造性公益行为凭借微信平台等媒体在全国迅速流行,呼吁政府和社会共同关注特殊人群,让制度与道德没有死角,彰显了社会文明进步的细节,也展示了新媒体技术助力社会公益理念传播与实践的新路径。
8、转基因食品持续受到社会强烈关注,食品安全和公众知情权再成诉求
2014年7月26日,《新闻调查》播出《追查转基因大米》后,舆论哗然,社会对于转基因食品给予了强烈关注,学界有关食品安全的会议也都聚焦转基因问题。近年来,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倍受质疑,权威专家的表态也未能让老百姓安心。
入选理由:从“毒奶粉”、“地沟油”到“转基因食品”,食品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和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最关注的议题。不同方式的社会行动呼吁政府尽快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食品安全和行业法律法规,保障民众知情权益,为公民健康负责。
9、云南鲁甸地震来袭,社会组织紧急应对水平提升
云南鲁甸发生6.5级地震后,参与灾区救援的社会组织不但切实帮助当地政府和人民解决了实际困难,同时也成功孵化了当地的社工组织,为社工在后期重建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社会组织救援能力的提升受到广泛肯定。
入选理由: 在鲁甸地震灾后求援中,社会组织吸取之前的经验教训,有备、有序且更具专业性,还着力于孵化本地社工组织,推进了灾后重建的可持续发展,它们救援能力与水平的提升,折射出社会建设中不容忽视的来自于民间的力量。
10、“APEC蓝”成热词 如何持续成热议
2014年11月APEC会议期间,北京及周边城区被久违的多日蓝天拥抱,空气质量连续优良。媒体和网民将这难得一见的好天气称作“APEC蓝”,对根治雾霾给予了更多期待,呼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构建更大范围的联防联控机制,留住“APEC蓝”。
入选理由: 干净的空气是最基本的公共物品,呼吸清新空气是我们最基本的权利。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政府仍旧应该是治霾的主体,而且需要摆脱运动式治理而建立长效机制。“APEC蓝”热议的背后,既有公民的权利诉求,其实也折射出其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