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报社会、感恩母校对自己的培养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校友何兆广先生于2014年3月在母校设立“兆广助学金”,自2014年起至2022年每年注资10万元,总捐赠额达100万。用于鼓励我校思想素质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努力成为品学兼优、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一、授予对象
凡是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兆广助学金。
二、评奖额度
兆广助学金每年设立10万元,暂定10年,每年资助20位同学,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并可连续申请。
三、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乐于助人,关心集体,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好,除大一学年度外,其余学年上学期补考科目不能超过两门,补考后不及格科目不能超过一门。
四、评审时间
兆广助学金每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于每年11月开始受理,于12月通知评审结果。
五、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兆广助学金申请表》;
2、各学院进行初审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心汇总后上报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
3、审核通过后,将结果征询何兆广先生意见,获同意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助学金;
4、兆广助学金与其他高额帮困奖、助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六、助学金的管理
1、成立兆广助学金管理小组,成员由我校分管校长、何兆广先生、各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等有关人员组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兆广助学金的具体执行部门;
2、兆广助学金经费由何兆广先生于每年9月划拨到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评审、发放工作。
七、其他
1、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知情权,严禁各种不正之风。申请助学金的学生,一定要真实反映自己的情况,凡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追回已经发放的全额助学金,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本办法解释权在兆广助学金管理小组。